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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永定区2018年度从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村(居)委会主任中招聘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

2018-03-08 土楼党旗红


永定区2018年度从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村(居)委会主任中招聘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

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、省委编办、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《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村(居)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(闽委组通[2017]94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组织开展2018年度从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村(居)委会主任〔以下简称村(社区)主干〕中招聘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,全区计划招聘6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招聘条件

招聘条件不低于优秀村(社区)主干考录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的标准。

(一)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符合《公务员录用规定(试行)》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。

2.政治素质好,思想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。

3.工作作风扎实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。任职期间个人或村(社区)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、政府表彰的(含县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),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,或个人被推选为县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。

4.现任村(社区)主干,且累计任职满5年以上(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3月7日)。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或村(居)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。村(社区)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报考范围。

5.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。

6.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(即在1977年3月7日以后出生)。

对条件特别艰苦、环境特别复杂、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,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(即在1972年3月7日之后出生)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
2.任职期间本村(社区)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。

3.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。

4.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。

5.任职期间本村(社区)受到计生、综治、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。

6.失信被执行人的。

7.有《公务员录用规定(试行)》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的。

8.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
招聘时间

结合全省2018年度从优秀村(社区)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工作,同步开展我区从优秀村(社区)主干中招聘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。

招聘方式

从参加全省2018年度优秀村(社区)主干考录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面试成绩合格,且未被录用的人选中招聘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
招聘程序

1.报名和资格审查、考试。与全省2018年度优秀村(社区)主干考录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的时间、条件、程序、内容和要求相同,采用优秀村(社区)主干考录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的考试成绩。

2.体检。优秀村(社区)主干参加公务员面试,成绩合格、且未被录用的人员直接作为体检人选。若面试成绩合格、且未被录用的人数多于县(市、区)招聘名额,则全部作为体检人选。若面试成绩合格、且未被录用的人数少于县(市、区)招聘名额,则按1:1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。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,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进行。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3.考察。考察工作由县(市、区)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,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行。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4.公示。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,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,并在本市考录网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准考证号、报考职位、所在工作单位,同时公布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无异议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,由县(市、区)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。公示如有异议,经查实拟聘用人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5.聘用。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,安排在有空编的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,不得安排在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。其中,担任村(社区)主干职务任期未满的,可继续兼任到任期届满,期间不领取村(社区)主干职务报酬待遇,一般不参与乡镇(街道)其他工作分工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由所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;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,按当地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标准执行,同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,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新聘用人员在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含试用期),其中在聘用时的乡镇(街道)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。

注意事项

(一)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
(二)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,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咨询。咨询电话:0597-3151701。

(三)报考者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,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。

(四)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,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

本公告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。


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组织部

  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8年3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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